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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的团购房让人浮想联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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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局的团购房让人浮想联翩

  因环绕名胜古迹大雁塔、坐拥风景怡人的大唐芙蓉园,曲江房价一直在西安高居不下。在距离大唐芙蓉园不足1000米的长庆坊二期,陕西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价格还不到周边商品房售价的一半。知情人士爆料,“我们当时购买的价格在1.1万元/平方米”,规划局团购房每平方米仅4000多元。(见8月6日《华商报》)

  单位团购住房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如果是民企为职工统一团购住房,由于一次团购量较大,开发商给予一定折扣,实属正常。不过,机关事业单位团购住房,这里面的门道就多了,有的单位动用公共资源补助团购房,有的单位利用公权力获取低价团购房,搞内部福利分房。

  从报道来看,西安市规划局半价团购住房可谓证据颇多。一者,有业主到开发商办公室维权时发现了一份该楼盘对外销售住宅目录,至少有17处房号下标有“规划局”或“规划局关系”;二者,有相关法院判决书显示西安市规划局员工陈某2013年购买此小区房产的价格为4445元/平方米;三者,记者拿到的完整车位目录显示多位与规划局领导名字相同的人员在该小区有两个车位。

  目前,当地纪委监委已经介入调查。笔者以为,至少应该回应两个问题,一是西安市规划局半价团购住房里面有没有“权价交换”?二是就算这种半价团购房不涉及利益交换,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

  须知,规划部门恰恰是负责房地产项目规划和容积率审批的,只要规划部门稍微照顾一下开发商,后者就能获取巨大利益。

  从以往的一些案例来看,某些地方公权力部门与开发商的利益交换大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下利益交换,即公权力部门在当下违规给开发商提供某些方便;一种是公权力人员先从开发商那里获得好处,以后会找机会补偿开发商。换句话说,开发商为公权力部门人员提供低价房,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

  今年5月,西安一个叫“南长安街壹号”的房地产项目被曝光有内定关系房,涉及公职人员35名,这些公职人员最后受到不同程度处分。

  类似事件至少给我们带来两大警示:一是房地产领域仍然是腐败高发区,或是部分公职人员与地产项目有勾连,或是某个部门与地产项目关系特殊。这不仅影响住房公平,也影响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所以,反腐某种角度上要盯紧房地产项目动向。

  二是可以考虑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团购住房,因为这当中往往容易潜藏利益交换和权力变现。事实上,无论是对福利性分房还是集资建房,国家层面都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一些地方政府还曾发文,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建设或团购住房。只是一些人变通的能力从来不弱。人们关心团购房的真相,更关注一些公职人员是否依然在享受着种种特权。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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